各有关单位:
为加快推进我市家政服务业提质扩容,全面推动我市“南粤家政”工程高质量发展,根据《关于印发中山市家政服务培训示范基地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附件1,中人社发〔2020〕126号)要求,经研究,决定开展中山市家政服务培训示范基地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报送
(一)组织发动
请各镇街和市有关部门高度重视,根据《关于印发中山市家政服务培训示范基地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中人社发〔2020〕126号)认定范围规定,组织发动本地区符合申报条件的相关母婴、居家、养老、医护类家政服务培训单位进行申报。
(二)单位申报
符合条件的单位可向所在镇街人社分局或市级行业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报名截止2022年4月29日下午5点。报名须提交如下材料(A4纸按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两份,加盖公章):
1.中山市家政服务培训示范基地申报表;
2.法人登记证书(或营业执照等)复印件;
3.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4.培训学员花名册和就业去向表(培训时间范围为2020年11月1日至2022年3月31日);
5.家政服务师资情况表;
6.申报单位文字材料(1000字以内,内容包括单位简介、在开展家政服务职业培训工作的特色、成绩和示范引领作用);
7. 其他佐证资料。
(三)初审报送
镇街人社分局或市级行业主管部门对申报单位提交的申报材料、佐证村料进行审核把关,并在申报表加具审核意见并盖章。初审合格后的相关原始申报材料、佐证资料请于2022年5月10日前报送至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职业能力建设科,地址:中山市中山三路26号市政府第二办公区13楼1316室。
二、其他事项
(一)申报单位须保证申报材料真实性、准确性,并按附件2要求准备现场核验材料,供评审专家现场核验。
(二)相关申报问题请径直联系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职业能力建设科。
联系人:张志阳,联系电话:88318992,19925961680。
附件:1.关于印发《中山市家政服务培训示范基地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
2.现场核验材料表
3.中山市家政服务培训示范基地认定流程图
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