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炬开发区管委会,翠亨新区管委会,各镇政府、区办事处: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18年(第25批)国家企业技术中心认定工作的通知》(发改办高技〔2018〕899号)的工作要求,为做好2018年国家企业技术中心组织申报工作,具体事项如下:
一、申报企业需同时满足的限定性指标
(一)年度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支出额不低于1500万元;
(二)年度研究与试验发展人员数不少于150人;
(三)年度技术开发仪器设备原值不低于2000万元。
二、申报企业的主营业务必须符合《认定领域和重点(2016~2018年)》(见附件1)。同时,按照《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产品和服务指导目录》(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告2017年第1号)明确的范围,优先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的相关企业申报国家企业技术中心。
三、请各镇区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企业进行申报,并按照《国家企业技术中心认定评价工作指南(试行)》(见附件2)要求,组织申报企业编写国家企业技术中心申请材料,并对其真实性进行审核,请各有意向的企业于8月17日前将申报意向和基本情况告知我局,并于8月24日前将申请材料(申请报告、数据核定表、评分表及必要证明材料)一式六份(附送光盘)提交至市发展改革局高技术产业科。
中山市发展和改革局
2018年8月8日
(联系人:李华宙,联系电话:88231226,邮箱:zsfggjscyk@163.com)